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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山商业中心项目广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第二次)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1/09

成都市兴东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对创意山商业中心项目广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确定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创意山商业中心项目广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第二次)

2、项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创意山商业中心)

3、比选范围:本项目广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等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满足比选人要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标段划分:1 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611日以来具备1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广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业绩;

3、比选申请人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比选人禁入期内;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0110日至2020114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5楼512室持下列证件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1、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

3、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比选申请人与经办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比选人通过查验二维码无法验证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比选申请人则应提供原件供核验);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和2,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7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5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以及《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人:成都市兴东置业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5楼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8462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