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系统

成都人居兴彭置业有限公司彭州项目销售代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7/01

成都人居兴彭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拟对公司彭州项目销售代理进行公开招标,确定销售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成都人居兴彭置业有限公司彭州项目销售代理。

1.2项目地址:彭州市南部新城协和大道与胜利路交汇处

1.3项目经济指标:前述全部项目可售面积约24.8万平米【以招标人实际提供的《委托销售房源清单》为准】。

1.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彭州项目的住宅、商业、车位销售代理。上述项目的销售代理内容:完成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的项目产品分析、购买客群分析、项目SWTO分析、整体营销策略、推售计划、价格策略、销售管理流程、代理服务内容的成果性报告等。

1.5招标代理周期:2年,去化率达到100%的,则代理合同提前终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 必须在  成都  市有办公场所

2.3 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含100万元人民币);

2.4 成立3年以上(不含3年)的房地产营销公司,营业执照中的成立日期至今应超过3年时间,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地产营销策划”或“房地产代理”或“房地产销售”或“房地产中介服务”等字样。

2.5 2016年1月1日以来房地产销售代理产值累计超过30万平方米的业绩。

2.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9年07月2日至2019年07月6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越秀地产(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0楼越秀地产)持下列证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为经办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 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证件查验原件后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 2016年1月1日以来房地产销售代理产值累计超过30万平方米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须为代理合同或中标<选>通知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以上证明资料无法反映代理产值时,须提供项目业主盖公章的证明资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业绩证明资料验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公司名下的办公楼产权证或租赁证明,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后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和2,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上发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07月22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0楼越秀地产。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文件以纸质形式进行递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人居兴彭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349391012

    成都人居兴彭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 7 月